一、协助诈骗犯诈骗600万判刑几年
协助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从犯,诈骗600万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团伙诈骗案件中对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信用卡诈骗罪认定金额包括利息吗?
1、信用卡诈骗罪认定金额一般不包括利息。
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利息损失是银行的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其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保护和调整的范围,要求行为人向银行偿还利息属于民事补偿,并非刑事惩罚,因此利息不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2、《刑法》的首要直接目标是惩罚犯罪而非补偿被害人。
即首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和犯罪事实,只能以犯罪分子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额为基础进行否定性评价。
三、构成诈骗罪的标准有哪些方面?
1、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
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6、责任形式
犯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出现借款诈骗的行为的将很有可能根据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诈骗的金额的大小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涉嫌诈骗罪的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或者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这是合理的处罚结果。
协助诈骗犯诈骗600万判刑的这个问题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对主犯或者从犯的判刑标准不能完全根据诈骗数额确定。以上就是关于协助诈骗犯诈骗600万判刑几年的相关介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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