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是否有用
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有用。
探视是一种权利,离婚后家长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此时探视权受损的,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权利人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探视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单独提起探望权问题的诉讼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实践中有两种情形均是可以单独提起诉讼:第一种情形是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未涉及探望权;第二种情形是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书中虽有涉及探望权,但是约定不清,无法执行。离婚协议也适用以上两种情形。
探望权的具体约定,仍然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考虑具体的情形。同时,也与当事人主张是否具体、可执行有关。因此,将探望权执行真正落地可以执行,须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
三、探视权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3)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
(4)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3、整理证据,探视权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①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②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③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
4、立案,即到管辖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5、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等候审理判决,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7、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是否有用?一般来说还是有用的,但此时要求起诉的一方首先进行举证,否则可能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此可见,证据的收集在探视权案件中是多么重要的。要是需要由律师帮助收集证据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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