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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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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332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要看盗窃电动车的具体价格。数额较大的,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有关于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在我国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

一、在我国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

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三、关于诈骗数额的问题解释

最高院中规定关于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问题解释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认定问题一般依照以下的准则处理,电信网络诈骗实际骗得财物为准、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应扣除、社保诈骗中,先行支付给国家的数额应当扣除、借贷型诈骗案发前已付利息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连环诈骗的犯罪数额,应以被害人实际损失额为准。

综上所示可知,在我国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要看盗窃电动车的价格。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电动车诈骗罪怎样判刑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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