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务种类是指哪些

债务种类是指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845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种类是指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债务种类是指哪些

一、债务种类是指哪些

债务种类是指通过债务产生的原因或者债务标的物的分类对债务进行的分类,如债务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债务人是哪些意思

债务人是指需要向特定的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而债权人是指依法可以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务人与债权人一般是相对的,其权利义务也是相对的。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三、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哪些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务种类是指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 466次阅读
  • 债务领域的分类基于债务起源和标的物的区别,包括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此外,还可以根据债务属性分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并涵盖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这两大类别。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债务问题。
    2024-09-05 1001次阅读
  • 2024.02.29 2358次阅读
  • 479次阅读
  • 在众多连带债务类型之中,最为典型且普遍存在的两种类型主要包括了法定连带债务以及约定连带债务。前者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设定并产生的,如在共同侵权行为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若干个侵权责任人应承担的相应债务。而后者则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协商并达成共识所形成的,例如,当多个保证人为同一项债务提供担保时,他们之间便会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4-11-01 973次阅读
  • 2024.06.01 5392次阅读
  • 6787次阅读
  • "共益债权"是破产案件中的优先债务,自受理时起产生,高于普通债务。其清偿与否、方式取决于当事人实际需求和债权人全面考量,因其本质上带有公权性质但处分灵活性大。
    2024-09-05 1371次阅读
  • 2024.03.01 2072次阅读
  • 1766次阅读
加载更多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