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的

离婚后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87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后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后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的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官司财产分成的原则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时,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协议优先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后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