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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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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626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一、检察院建议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是不是检察院批准的

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不是检察院批准。

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

不管在哪个机关办理,其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况有: 1、犯罪嫌疑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的;

2、犯罪嫌疑人是累犯、犯罪集团主犯的;

3、犯罪嫌疑人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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