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罚金行政处罚抵消?
1、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可以折抵罚金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2、罚金具有的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二、坐牢交了罚金能减刑多少?
1、不存在“坐牢交了罚金能减刑多少”这个问题。
交罚金不可以减刑,只有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罚金应当在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期限内交纳。
具体可以根据具体的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判刑处罚金一般多少钱?
1、罚金的数额一般高于一千元,若是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那么法院判处的罚金不会低于五百元。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如果公民实施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可能会受到支付罚款、被拘留等的行政处罚。对于此种已经承担了支付罚款处罚的违法者,如果后期就同一个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处支付罚金,那么之前支付的罚款时可以折抵一部分罚金的。以上就是关于法院判决罚金行政处罚抵消的相关介绍。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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