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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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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881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什么

一、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什么

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包括有:

1.恢复原状

2.返还财产;

3.支付赔偿金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不能恢复或返还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程序有什么

劳动保障的行政赔偿程序:赔偿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依法受理,及时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并及时向其支付赔偿;如果不予赔偿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什么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3.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4.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5.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3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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