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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诉讼费是否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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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983人看过
导读:撤诉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一般是由上诉方预先缴纳诉讼费,如果上诉方有撤诉行为的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撤诉诉讼费是否减半收取,可以减半。
撤诉诉讼费是否减半收取

一、撤诉诉讼费是否减半收取

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起诉费一般要多少钱

打起诉费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来进行收取。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三、诉讼费应该谁来承担

1、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不涉及财产类的案件,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缴纳诉讼费用,涉及财产的则根据标的按比例分段收取诉讼费,诉讼费一般在上诉时由原告预先缴纳,如果有撤诉则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没有撤诉,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以上是关于撤诉诉讼费是否减半收取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咨询的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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