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如何争取儿子的抚养权?
1、男方若是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拿出相关证明孩子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可以变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1、影响抚养权的因素包括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负担能力、经济条件、抚养能力。
身体健康情况以及孩子的真实意愿等因素,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法律并未明确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事由。
三、离婚后有没有共同抚养孩子的?
1、存在共同抚养的情形。
夫妻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准许的。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若是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最好收集相关证明孩子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若是对男方如何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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