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痴呆症遗嘱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没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具体来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经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如果已经影响,自然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立遗嘱的时候是清醒的,那么立遗嘱是有没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手书遗嘱不公证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手书遗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即便不公证也是有没有效的。如果是继承房产,建议最好进行公证。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没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口头遗嘱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二、立遗嘱时有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没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立遗嘱人具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五、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老年痴呆症遗嘱具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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