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抛物致害的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住户高空抛物房东是否承担责任
租户高空抛物,由租客承担责任,房东无需承担责任。
在责任主体明确的情况下,高空抛物及坠物致人损害的,由明确的责任主体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在责任主体无法明确的情况下,高空抛物及坠物致人损害的,如不能出示证据证明自己完全“无辜”,则所有具有抛掷可能的居民都要担责。虽然看起来有些不公平,但可以避免出现受害者独自承担损失的不公后果。另外,这一补偿规则有利于大家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
物业服务公司职责之一是维护小区有序安全,因此应主动宣传提示抛(坠)物危险,加强物业公共区域管理,制止业主危及安全的装修。若证明物业公司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一样也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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