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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催费的律师函能否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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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548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物业催费的律师函能否不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物业催费的律师函能否不理

一、物业催费的律师函能否不理

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否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否会向法院起诉,到时你可能否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否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能否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能否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二、房子不入住能否不交物业费

如果卖方尚未交付的,则房子不入住能否不交物业;如果卖方已经交付了,则业主即使不入住也要交物业费。物业费不是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应当从业主接房交接钥匙之后开始计算。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未交房的业主要给物业费

未交房的业主不需要给物业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未交房的房子,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业主不需要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物业催费的律师函能否不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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