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不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可不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不可以变更的。双方可不可以自行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不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抚养权归女方孩子可不可以改姓不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在与男方协商同意后,可不可以给孩子改姓;未经男方同意,则不能给孩子改姓。
法律规定,子女可不可以随父姓,也可不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不可以拒绝受理;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给孩子改姓,有以下程序: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8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当然,子女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也可不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不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三、子女10岁后是否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
子女十岁以后可不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孩子在八周岁以后,抚养权的归属就要尊重孩子意见了。十周岁后的子女想变更抚养权,还要满足变更后的一方,具有抚养能力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后可不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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