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诉讼

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诉讼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730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诉讼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诉讼

一、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诉讼

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进行诉讼。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不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不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拆迁房屋纠纷可不可以起诉

只要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都可不可以到法院去告行政机关。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以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不可以提起诉讼。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房屋征收过程中常见的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1)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

(2)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

(3)非法强制拆迁行为;

(4)房屋征收程序违法

(5)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6)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10条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14条

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26条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不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不可以诉讼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