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弃子女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遗弃子女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二、子女遗弃老人是否构成犯罪
子女遗弃老人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依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其中一个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是属于赡养的纠纷,并不属于遗弃罪的情形,所以是不会构成遗弃罪的;
2、如果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符合遗弃罪情形的,会构成遗弃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
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婚姻遗弃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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