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在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或直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男方借钱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男方借钱买房,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
2.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借款。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女方可以主张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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