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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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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04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随意变更

一、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随意变更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不可不可以随意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劳动仲裁

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应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开始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可不可以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合同中有固定期限的可不可以辞职

签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可不可以辞职。

劳动者可不可以主动辞职,可不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不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随意变更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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