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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回老家就想在这办离婚手续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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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05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不想回老家就想在这办离婚手续可不可以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不想回老家就想在这办离婚手续可不可以

一、不想回老家就想在这办离婚手续可不可以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不可以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可不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完全可不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结婚证不见了可不可以办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了可不可以办理离婚。

结婚证丢了的离婚方式: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不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双方也可不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诉讼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周几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不可以。

一、协议离婚流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必须是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2、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的,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可不可以办理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想回老家就想在这办离婚手续可不可以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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