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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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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856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是不是可以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做公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离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做公证

一、离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做公证

离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做公证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事项,经当事人依法申请,公证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是不是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财产公证离婚如何办

财产公证后离婚是不是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是不是可以起诉

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婚前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不经过特别约定永远是个人的,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是不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做公证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是不是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才是不是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是不是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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