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遗弃罪是如何判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遗弃罪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来说,是指行为人是本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且情节恶劣的。
2、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婴儿如何判刑
遗弃婴儿如果情节恶劣的才会构成遗弃罪被判刑,构成遗弃罪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谓情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遗弃子女罪的构成要件是如何的
遗弃子女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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