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老是不还如何办,有哪些规定
债务人借钱老是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10万元借条怎么写,法律有哪些规定?
当事人借款10万元要写借条的,其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的数额,即十万元的大小写。
3、还款的和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需要写明当事人约定的具体的利率。
5、要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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