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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盗窃未成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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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615人看过
导读:盗窃未成的是属于盗窃未遂,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盗窃罪盗窃未成如何判刑,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盗窃罪盗窃未成如何判刑

一、盗窃罪盗窃未成如何判刑

1、盗窃未成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盗窃未遂可能会构成盗窃罪。

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1)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3)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4)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三、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之动产。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持有他人财物。即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持有的他人之物”,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持有的他人之物”。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行为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在非法取得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自己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大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他人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3)、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侵占罪既然是将自己已经持有的他人之物转为己有,其犯罪故意多产生于持有他人财产之后,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形成于持有他人财物之时;而盗窃罪是将自己没有持有和控制的他人财物转归己有,其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控制他人财物之前。

盗窃未成属于盗窃未遂,可以在确定盗窃罪基准刑基础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可以构成盗窃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浏览上诉文章,我们知道了关于盗窃罪盗窃未成如何判刑的相关内容了。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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