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国对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犯罪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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