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及怎样构成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处于营利的目的;
3、客观条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客体条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怎样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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