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如何正确认定抢夺罪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本罪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这种侵害客体的双重性,是区别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和大多数侵犯人身权利罪的重要标志。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就应当对本罪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故意内容具体表现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知是他人财物,而故意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以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抢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则不以本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抢夺罪的定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抢夺罪的定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4、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5、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抢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如何正确认定抢夺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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