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儿是不是一定要跟女方
离婚女儿不一定要跟女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则是:
(1)不满两周岁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确定为2年。
(2)但是存在下列情形,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当由父亲抚养:
1)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如果父亲没有要求,就应当让母亲抚养,因为抚养子女也是母亲的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随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3)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优先抚养条件。关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
原则是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时女方是不是要退还彩礼
离婚时男方给的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
但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离婚时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女方是不是出
离婚后,如果孩子是跟随男方生活的,孩子抚养费女方是要出的,双方协商一致的,那女方也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女儿是不是一定要跟女方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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