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据是直接证据注意事项有没有哪些
借据是直接证据,因为借据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注意事项为借据中约定的借款用途要合法,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应当是法定全名,约定的借款利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没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直接证据么
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在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在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有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没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没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没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没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没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没有:
(一)注意民间借贷诉讼的时效性是三年;
(二)进行合理催收,不使用暴力手段,不进行非法拘禁、恐吓辱骂、寻衅滋事等手段;
(三)注意保留证据,如借条欠条、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证据;
(四)善于运用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综合手段。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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