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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怎么办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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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37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上海怎么办取保候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上海怎么办取保候审

一、上海怎么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候审的流程:

1、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候审决定书上签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怎么办理取消取保候审候审

办理取消取保候审候审的流程: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的条件。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候审决定书》,并让当事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候审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怎么进行取保候审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上海怎么办取保候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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