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三天试用期是短期的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内不支付工资,就相当于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和报酬,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失去工作时有足够的经济支持和生活保障。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试用期工资和支付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没有加班费合法吗
试用期加班没有加班费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的劳动者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试用期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安排休息日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安排法定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试岗期没有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合法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