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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和首付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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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05 · 1651人看过
导读:在实践中,订房定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还。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需满足法规要求。如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定金不予退还。若开发商违规操作,如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未透露房屋查封抵押等情况,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因双方未达成共识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买房定金和首付怎么退

一、买房定金和首付怎么退

实践中,订房已经缴纳的定金是可退还的,然而,消费者欲索回已交付之定金,务必满足相应法规所设置的前提条件。

首先,依据立法精神,若消费者由于自身原因而未能顺利认立购房合同,则消费者无权请求返还其支付的定金;

其次,就开发商而言,如果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与其他第三方订立购房合同;或者在未获取预售许可证之前便与消费者签署了购房合同;以及未能向消费者透露在其支付定金之前,该房屋已被查封、抵押等重要事实信息,那么开发商便应遵守公正原则,以两倍的金额返还消费者交付的定金;

再者,因非隶属于开发商及消费者任何一方的原因产生的主要问题包括:倘若双方在对于购房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亦或是遇上了诸如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的意外状况,最终使得购房合同无法依法订立,此时,开发商应有责任和义务退还消费者的定金给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买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房子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2、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3、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4、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5、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6、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和首付怎么退”,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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