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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离婚有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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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09 · 2089人看过
导读:福建省对于离婚流程设定了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中必经的法定程序,诉讼离婚则无此要求。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决定离婚时,由法律强制规定双方暂时分离,冷静思考婚姻走向的过渡期,让双方充分理清思考和判断,以便更从容地面对未来生活。
福建离婚有冷静期吗

一、福建离婚有冷静期吗

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关于离婚冷静期,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是必要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达成协议的离婚程序需要经过足够时间的冷静处理时期,而提起诉讼则无需遵循这个特殊要求。

当然,请注意,法律明文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但其使用范围仅限于协议离婚

那么,何为“离婚冷静期”呢?其实就是在夫妻决定离婚之时,由法律强制规定他们有一段暂且分离并仔细思考未来走向的过渡期。

换句话说,就是要让夫妻们充分理清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以便在作出决定之后能够更加镇定从容地面对未来的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是有离婚冷静期的。我国法律规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福建离婚有冷静期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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