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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别人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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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2 · 2805人看过
导读:起诉的法律费用根据财产纠纷案标的金额不同而有所差异。标的金额1万元以下,每案需缴50元审理费;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缴纳;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缴纳;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缴纳;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缴纳。具体费用请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起诉别人要花多少钱

一、起诉别人要花多少钱

关于诉讼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若您涉及的财产纠纷案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的审理费;

对于超出1万元至10万元这一范围的部分,应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而当标的金额超过10万元并到达20万元时,需要按2%的标准缴纳;

同样,当标的金额提升到20万元以上,达到50万元时,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是标的金额超过50万元且为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那么就需要严格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二、起诉别人欠钱不还需要什么材料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身份信息证明;

3、借贷纠纷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别人要花多少钱”,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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