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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买房两天可以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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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9 · 1580人看过
导读:决定退房需签《商品房退房协议》。双方达成共识可同赴签印协议完成退房。已预售登记需与开发方充分磋商,达成共识后书面约定并签署协议。协议涉及解除购房合同事宜,若无法达成,买方可依法或仲裁终止合同。退房后,双方需共同办理国土局备案手续。

东莞买房两天可以退房吗

一、东莞买房两天可以退房

若决定退出房地产交易活动,首当其冲应当签署一份商品房退房协议》。

在此过程中,如双方能够就此事取得共识,便可同赴签印协议,从而合法地完成退房程序。

倘若买卖合同已经进行了预售登记程序,此时欲退房,则必须与开发方进行充分磋商。

若最终能够彼此谅解,便应形成书面约定,以正式方式签署《商品房退房协议》。

此项协议将会涉及到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后解除购房合同事宜的相关交涉。

若在协议无法达成的情况下,买方可依据国家的司法法规或透过适当的仲裁机制,来终止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若顺利退房,双方还须共同前往国土局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赔偿

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鉴定是否为危房,一般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是以签订的购房合同的约定为准。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东莞买房两天可以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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