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违约的条款是什么
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未经审批擅自修改规划设计方案;
未按期完成房屋建设,超过约定时限;
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误差率超出3%;
以及房屋建成后质量并不达标或与合同要求存在显著差异等现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什么
(1)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3)房屋质量不合格;
(4)拿不到产权证。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的条款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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