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叫我走人有补偿吗
假如雇主主动向提出辞退的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可能得不到相应的补偿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明确规定,雇佣双方若是因非人力因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状况发生时,才应该考虑支付给员工经济上的补偿,例如公司因自身行为不当或者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单方面中止或者结束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若上述非人力因素的劳动合同解除确实由公司造成,譬如缺乏充分的理由或者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劳动者享有权利向公司申请领取程度相同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
然而,当劳动者的行为不能达到职务要求、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不能顺利地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遭到解雇,同时劳动者也同意这个决定并办理离职手续的话,那可能就无法获得任何的补偿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老板叫我办一张信用卡然后卡上他拿着是否违法我是不是有权利把卡拿回来
,信用卡不能外借。
这个在信用卡管理办法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所以你出借信用卡本身就是个违法行为,同时你有权利把你的信用卡要回来。
你要清楚:如果老板拖欠信用卡欠款,那么最后银行是找你偿还,你偿还不了就会对你的征信产生影响,同时银行会起诉你要求清偿信用卡欠款。《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板叫我走人有补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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