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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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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9 · 2334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立案管辖规定如下: 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若嫌犯居住地更适宜处理,也可由该地公安受理。 犯罪预备、实施、中途等连续地点,以及犯罪对象受侵、违法所得处理地公安部门均有管辖权。 请遵守法律,配合调查。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

一、刑事案件立案管辖

诸位,请注意:

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现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负责,展开调查和起诉工作;

若嫌犯在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处理更适宜,则该机关亦有权受理。

同时,犯罪行为实施地及与之相关的预谋、开始、途径、终端等地点,能连续或持续进行犯罪活动的地方,当地公安部门皆可接管。

同时,犯罪对象受侵、违法所得的实际获取、藏匿、转移、利用、销售等地点的公安机关也都有权力介入。

希望各位能够理解并遵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案件能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可以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立案管辖”,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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