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调函过期了还能调吗
你所提到的商调函具有时效性,倘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手续并得到证实,便将失效。
若贵方的商调函已经过期,并且档案尚未办理妥当,那么你们有权申请重新获取一份全新的商调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商调函和调档函的区别是什么
商调函和调档函的区别如下:
1、公司有保管档案的资格,开的是商调函;
2、人社局下属的人才市场调档案开的是调档函;
3、平级单位调动档案是调档函,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调动档案是商调函;
4、格式不一样,只有国家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才用调档函,如果是企业或人才市场之间一般用商调函;
5、身份不同。有干部身份的开商调函,没有干部身份的开调档函。
商调函是指没有隶属关系的地区、部门或国有单位之间为了人才流动而互致的公文。调档函是人事工作术语,产生于高度计划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计划体制下,人力资源的流动有严格的手续。是这诸多严格手续中的一道,是调入单位向拟调入人当前所在单位发出的调阅拟调入人个人人事档案的函件,此制度与术语在当前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间仍然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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