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退购房定金成都
在有关购房方面,订金的偿还情形大致如下:若交款方按照事先预定之条款尽职履责,那么该份订金便可如数退还或用以抵扣价款;反之,若收受款项方未依约行事,则其应向交款方支付双倍金额以作为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怎么避免购房定金纠纷
购房过程中避免定金纠纷的方法:
一、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
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三、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比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退购房定金成都”,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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