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断绝父子关系需要走什么程序
关于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终止父子之间存在的关系,以下是相关解释和提示:
首先,就亲生父与子这样的自然血亲而言,他们的关系源于血液中的联系,这层亲情关系虽可于情感层面予以“割舍”,然而从法律角度看,此类自发受到血脉牵引的纽带却难以通过任何方式去除。
但尽管如此,依据责任的原则,当子女达到法定年龄十八岁之后,其父亲的监护义务可自行解除;
其次,针对继父子这样的关系形式,在学术界有观点认为只要双方互相承认且以明确的方式表达了终止的意愿,那么他们便可以实现断绝继父子关系;
最后,关于养父子关系,尽管在养育过程中,收养人需持续为被收养者提供供养直至长大成人之前,但除非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共识并决定结束此种关系,或是收养人未能履行相应的扶育职责,甚至产生了虐待、遗弃等破坏未成年养子女权利行为时,送养人才有权提出解除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然而,无论送养人和收养人是否能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共识,若最终需要诉诸法庭,他们都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全面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二、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以断绝关系,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无效。亲生父母声明与子女脱离关系或子女声明与亲生父母脱离关系,都是违背法律基本要求的,法律对这种做法是不会予以支持的。我国法律只有解除养父母子女间关系的相关。因为这种身份关系是基于法律形成的,同样也可以依法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断绝父子关系需要走什么程序”,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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