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当地补办吗
对于异地遗失身份证的情况,您可依据相关规定到驻地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办理。
在此过程中,办理步骤及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首先,应由您亲自前往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身份证外地办理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妥《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注册表》;
其次,需现场缴纳《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注册表》所要求的相关费用,如需更换新的身份证件,则需同时提交现有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仅需补办身份证件,则只需出示您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
当外地办理服务站接收到了您的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会首先将这些申请信息如实传递给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留底对比,并等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构对该信息进行及时精准的审查核准并发回确认。
此后,居住地公安部门会接收到经过户籍审核签发的制作制证信息,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按时完成身份证件的制作以及核验并予以发放,而您只需要凭回执单就能在办理点直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新证的同时,旧证亦需要上缴。
此外,异地办理身份证并不延长制发证周期,同时也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在外地身份证过期了如何补办身份证
当事人应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当事人应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与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电话;
4、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补领第二代身份证时,应由当事人本人前去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当地补办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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