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还用坐牢吗
缓刑情形下无需实际服刑。
在此所提到的缓刑制度,其主要内容为,在犯罪分子的原有刑罚尚未被执行之时,即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限。
而若满足判缓刑的具体要求,比如在犯罪行为轻微、悔过之情明显,且不存在再犯风险或是判缓刑不会对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方面。
然而在考验期间,即使可能部分限制缓刑人员的自由度,但只要他们能保持良好表现,无任何违法犯罪纪录,则无需执行原本的刑罚,反之则需按照原判执行刑罚。
就像对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被宣布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明显的悔罪行为(表示白);
3.无再次涉足犯罪行为的显著风险;
4.宣告缓刑不应给本人所在社区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当这些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涉及到附加刑时,附加刑的执行仍应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有期徒刑十年的减刑情况是什么
有期徒刑十年能减刑多久要根据服刑人员的具体表现确定,最多可以减刑五年。
在减刑时可以按照下列标准处理: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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