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一份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合同须经劳资双方深入探讨与充分磋商并取得一致意向后,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分别在订立好的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章或双手背书以示确认。按照此法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为妥。当劳动者权益受损时,可采取如下途径进行主张:
首先,劳动者有权利单独或联合工会或其他权责相符的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方展开协商交流,期待能达成共识,确立一份和解协议,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持有另一份劳动合同。
其次,若相关当事人均无意愿就争议问题开展协商,亦或是即便协商展开但未能达成有效共识,抑或在签署了和解协议之后却未予以执行,那么,上述人员均可向有资质的调解机构寻求帮助,请求其进行调解。
再者,如果各方均决定不接受调解,调解过程无果而终,或者虽然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是否仍未得到贯彻实施,当事人依然可就以上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倘若对仲裁裁定结果仍然存在不满之处,当事人还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年内可以辞职吗
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一份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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