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期未满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如若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而甲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则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具体内容如下:
1.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甲方处所服务年限之长短给予经济补偿。换言之,凡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年者,甲方需按月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费作为补偿。假设乙方在甲方供职已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下,亦视同一个完整年份计算;倘若仅有六个月以下的工作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2.额外赔偿金。若甲方基于任何违法行为而解约或结束与乙方之间的雇佣关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偿还上述提到的经济补偿金额。此处“月工资”所指的便是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过去十二个月内得到的平均薪酬水平。若乙方所得月薪高于招标方所在地政府颁布的上年度平均职工月收入的三倍,则经济补偿以三倍这一标准进行计算,并且补偿年限限定在最长期限十二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期未满被公司辞退有什么补偿
合同期未满被公司辞退不一定有补偿,如果是因为员工本身存在法定过错被辞退的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单位是无过错辞退员工,或者因为裁员辞退员工的,则按照该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也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是无故违法辞退的,则按照以上补偿标准单位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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