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老百姓碰到医疗事故求助哪里
首当其冲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节“医疗损害责任”章节。
其中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包括:
首先,对于医务工作者出现的过失行为,医患双方需共同承担责任,受害者有权向合乎规定的医院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医疗机构存在的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三种免赔化事由(即患者不积极配合诊疗过程、在紧急治疗中已尽最大努力以及受到当时医疗科技限制等因素)也给予了明确说明。接着便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重要的法律文件。
它从第十七条开始至最后,清晰地列举了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如何进行索偿以及可索偿的范围等关键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还需要注意到以下两点:
首先,中国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虽然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指导性作用,但因立法背景等原因,该条例对应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方法,相较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能会有所不及。
因此,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应避免简单照搬引用这一条例。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范畴,也就是说医院需承担标明自己无过失之责任,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普通老百姓遭遇不公平拆迁要怎么办
不合理拆迁老百姓维权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然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如果房子已经被拆迁,被征收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普通老百姓碰到医疗事故求助哪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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