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和医院有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
若出现医疗纠纷,第一步便是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之举。
同时,也可以尝试进行医疗纠纷的调解或者依法提起法律诉讼。至于医疗纠纷的内容,涵盖了医疗、护理服务以及环境设施等多个层面。
医院方面通常设立有专门负责处理投诉问题的管理部门,所以当医患双方发生关于医疗纠纷的纷争时,首当其冲应当诉诸所在医院的投诉管理机构开展调解工作。
若调解失败,则可转向更为高级别的卫生局投诉部门寻求帮助。
当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投诉时,若双方皆同意,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组织双方展开协商程序。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协商时,那么对方就需要前往医疗纠纷发生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意愿不足或是协商无果,当事人既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而言之,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我们可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患者和医院发生纠纷怎么去处理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三、诉讼调解解决。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患者和医院有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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