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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老板换了之前和学校的合同还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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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5 · 1488人看过
导读:原私立学校校长变更后,先前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主体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用人单位应承担庄严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擅自更改。因此,公司领导层变动时,员工原劳动合同无需更新或替代。
私立学校老板换了之前和学校的合同还算不算

一、私立学校老板换了之前和学校的合同还算不算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明确规定:

用人主体无论何时变更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投资人等重要事项,也不会对各位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这就意味着,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起庄严的责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具体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有鉴于此,当贵公司领导层发生变动时,原有员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新或替代。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私立学校老师退休后是否有退休金

私立学校老师只要任职期间缴纳了社保,且缴纳够十五年的,退休后是有退休金的。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私立学校老板换了之前和学校的合同还算不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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