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客开车门撞到电动车谁负责
驾驶汽车开启车门时对电动自行车造成碰撞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势进行细致深入地分析:
1.如若机动车在规定机动车行驶的道路内纵向运行,而电动自行车则在相应的非机动车道中横向通行,当这种情况下,前车突然开启车门导致与电动自行车发生撞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由机动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另外,假如车辆当前正行驶在不符合常规的车道内(例如,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非机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亦或是尽管前车已开启车门,但后车未能妥善把握车速导致其直接撞向前车的情况,这些都需要根据事发现场的实际状况,由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判定,以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
3.若是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没有注意到前方机动车正在开启车门的事实,进而酿成了碰撞事故,同时又出现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那么理论上讲,电动自行车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并且机动车须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当机动车正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并无不当之处,那么,电动自行车的全部责任便不可避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乘客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因停靠路边的车辆突然打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停车开门的司机是需要承担全责的,作为正常行驶的受害人一方,是不可能推断该车的车门什么时间打开,而作为司机是在打开车门的时候需要向后观望,确定没有行人后才可以开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乘客开车门撞到电动车谁负责”,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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