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多少钱可以定罪
行贿罪,是一种位于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的犯罪行为,其具体定义如下:
本罪是指为了获取不当利益,从而给予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特殊身份的人财务的包含在经济交易中的不当行为,这些钱财或财货金额巨大,且有可能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或制度。
此外,也包括以各种名目的回扣费、手续费等金钱性质的交换行为。
在此情况下,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行贿金额需要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向三名以上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或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过程;
再次,通过行贿手段实现职务晋升和调整,或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督管理的公职人员行贿并使用这些行贿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最后,向司法人员行贿并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以及造成经济损失,且金额须在50万元人民币至100万元之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贿多少钱可以定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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