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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怎么给员工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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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6 · 1317人看过
导读:个体工商户应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月支付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在成立30个工作日内,须凭营业执照等合法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这是为了保障员工权益,遵循《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个体户怎么给员工上社保

一、个体户怎么给员工上社保

为保障个体工商户员工的权益,该种类型的经营主体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亲自前往当地人社部门为人事工作办理社保登记事宜。

经过人社部门严格审核并确认无误后,个体工商户便可依照法定程序,以月度为周期为其员工妥善支付社保相应费用。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自用人单位正式成立之时起3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必须依据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合法凭证性质材料,依法向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社保登记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个体户怎么申报个税

个体的个税申报办法:个体户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之后则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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